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6-DLGK-C0047-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6年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14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6年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建筑面积共约81293.5㎡(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1)需对本项目涉及到的房屋开展现场调查检测及结构建模计算、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将安全性鉴定报告(含结构建模资料)、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模型),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2)对本项目涉及到的房屋开展现场调查检测,进行消防安全综合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提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所有检测工作,提交采购人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将安全性鉴定报告上传至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待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内容至少包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 (2)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企业,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以及“消防安全评估”,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至 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99号(凤里街西入口)1号楼东门120室 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 方式:①现场获取,获取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或单位介绍信;(2)获取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网上获取,获取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86721760@qq.com发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2)获取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99号(凤里街西入口)1号楼东门120室 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2.中标服务费: 3.由中标人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4.投标保证金: 5.根据(苏财购〔2020〕42号)文件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按苏财购告〔2020〕7号文件中的参考格式)。 6.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七。 7.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0512-68358426(商务)、朱老师 0512-68650305(技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99号(凤里街西入口)1号楼东门120室 联系方式:张燕、刘颖 0512-67016500/67024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刘颖 电 话: 0512-67016500/67024092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