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ZB(2026)-003 项目名称: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965300 最高限价(元):标项1:2550000,标项2:1500000,标项3:1785300 标项一: 标项编号:YMZB(2026)-003号-1 预算金额(元): 2680000 标项二: 标项编号:YMZB(2026)-003号-2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标项三: 标项编号:YMZB(2026)-003号-3 预算金额(元): 1785300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标项二、标项三:(2)经销商须持有Y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4:00 ,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在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中选择项目进行上传。 3.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接:http://ccgp-bingtu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189171&articleId=CZ0bD526ZE+CHX5isJvt0w==&utm=site.site-PC-4840.633-pc-websitegroup-secondlevelpage-front.1.2e96d52081d811eebbd67dd2372c0b9a自行进行申领。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执行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按标段序号从前到后确定中标标段,其余标段不予中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 地 址:新疆兵团昆玉市昆岗大道南延2号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9882911828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路南13院文广花园高层三单元402室 项目联系人:王新平 项目联系方式:15276819997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