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GDWYGZ202603002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服务类(广州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温博捷、郑金生、鲁惠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经专家小组对海珠分中心拟续租业务用房场地的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市医保局审批通过,“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续租地址产权唯一性 广州市财政局已批复同意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续租海珠区昌岗中路74号一楼(部分)及二楼房产作为业务场地,经单一论证小组核查现租赁物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产权证明文件,该用房产权明晰,产权归属为广州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地理位置与服务连续性的不可替代性 该续租场地交通便利、服务面广,短期内无替代场地。作为核心办事窗口,其地理位置已形成稳定服务辐射范围,更换场地可能导致服务中断,影响群众办事体验,还可能引发咨询量激增,影响公共服务形象。延续现有租赁关系,可显著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服务无缝衔接,避免增添不必要的工作麻烦。故从服务连续性看,该场地位置具有唯一适配性。 (三)场地功能与医保业务需求的高度适配性 该场地已使用多年,办公物资完善、流程成熟,能够满足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及对外服务需求,区域内难以找到合适的自有产权闲置物业。若重新选址搬迁,需投入大量时间、人力和资金成本,包括新场地装修、设备迁移、系统调试等,可能导致服务中断,影响群众办事体验,故在场地功能与医保业务需求适配性上看,该场地位置具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为保障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珠分中心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延续性,持续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经办服务,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0-34164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2610房 联系方式:020-835235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20-83523524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3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