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6000014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眉山维晖商贸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丽(采购人代表)、杜小飞、梁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政府采购执行有关事项(修订)的通知》 (眉财采〔2023〕10号)文件精神,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之规定,实行成本加合理利润计算,代理费用金额为8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地址:彭祖大道三段288号 联系方式:028-3763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幢2单元10层3号 联系方式:028-381868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28-38186889 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