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痉挛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00-00491
项目名称:电痉挛治疗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1.电刺激输出
1.1 电流:恒定为0.9安培
1.2 电压:最高达450 V,随阻抗自动调整且与市电独立
1.3 波宽:0.25毫秒到 1.0 毫秒
1.4 波形:双相短暂脉冲式矩形波
1.5 频率:10赫兹到 120 赫兹
2.图表记录仪
2.1 四通道记录仪:实时监测和记录,能监测脑电图(EEG)、肌电图(EMG)及心电图(EKG)
△2.2 图表记录仪的速度可调,可以人工选择
3.安全测试
3.1 主机自带安全监测电路报警测试按钮
4.数码显示
4.1 开机仪器测试状态
△4.2 麻醉深度:配置有95%边缘频率分析、中位频率、相对德尔塔功率等的监测功能
5.刺激模式
5.1 能量百分比调节范围5%-200%,以5%为一增量
△5.2 内置DGX、L0.5、L0.25、LWST、间歇式脉冲齐发刺激治疗模式可选
5.3 可编制多个扩充治疗模式
6.脑电图抽搐监测
△6.1 声化脑电图抽搐监测
6.2 脑电图打印记录
6.3 Ictal LineTM发作指示器
6.4 脑电图结果以及测定值的指数
7.机器储存功能
7.1 本身自带储存,可重复打印当前病人的治疗数据及仪器状态参数
7.2 也可通过RS232端口连接用户的电脑,建立治疗工作站
8.抽搐质量的测量
8.1 发作后抑制指数
8.2 平均抽搐能量指数
8.3 最大持续脑电图功率和到达最大脑电图功率的时间
8.4 最大持续脑电图一致性和到达最大脑电图一致性的时间
8.5 杜克大学脑电图测量
8.6 用快速傅立叶变换进行功率频谱分析
8.7 最大心率
8.8 电脑可以根据脑电图、肌电图来估计抽搐的终点
△8.9 抽搐发作过长报警
9.打印治疗报告
9.1 提供9个治疗仪参数:能量、电量、电流、刺激时间、频率、波宽、静态电阻、动态电阻、治疗模式
△9.2 10个客观治疗报告:脑电发作时间、肌电发作时间、平时心率、发作时心率、发作强度、抑制指数、最大脑电波功率、达到最大脑电波功率的时间、最大脑电波一致性、达到最大脑电波一致性的时间
10.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范围
△10.1 适用于对要求快速而确定响应的精神失常的病人进行电抽搐治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15时00分至2026年03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第三医院
地 址: 金山镇文化路264号
联系方式:0415-2877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诚浩(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1号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李工0415-3453689
邮箱地址:174849728@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沿江支行
账户名称:诚浩(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3813000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15-345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