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SZS)000071 项目编号: NXSJAD(采)[2026]003 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和犬只驱虫药采购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 4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批次供货,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调拨通知单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2)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兽药GMP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经销商)必须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疫苗生产企业兽药GMP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 3.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3-12 11:36:56 至 2026-03-2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4-0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3-12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