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牛羊肉)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11
- 标签:中心
- 位置: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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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牛羊肉)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1日 18:29 | | 评审专家名单 | 袁正梅,田永健,范煜,王伟(第1、2、3、4、5标项采购人代表),朱献辉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晨、魏丽、周水霞、王香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0-6608599、17309903755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0-65235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0-6608599、17309903755 |
一、项目编号: HYGS-ZC-2026-13 二、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牛羊肉)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克拉玛依区油城多喜爱生鲜超市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泉燃气综合楼一楼 | 结算价下浮率:16.5(%) | 94.85 | | 2 | 克拉玛依市疆海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长安路19号内1号 | 结算价下浮率:10(%) | 94.98 | | 3 | 克拉玛依市润疆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吉祥路63-107号二层 | 结算价下浮率:15(%) | 94.65 | | 4 | 克拉玛依市绿丰盐业蔬菜有限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塔河路135号 | 结算价下浮率:10(%) | 94.48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5 | 小拐乡派出所、古海街道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又因招标文件要求可兼投不可兼中,故本标段无有效中标候选人作废标处理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胜利路街道派出所、银河路街道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标项1:胜利路街道派出所、银河路街道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为胜利路街道派出所、银河路街道派出所提供食堂伙食所需要牛羊肉的供应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分批次供货完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 合格 | | 2 | 分局机关、昆仑路街道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标项2:分局机关、昆仑路街道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为分局机关、昆仑路街道派出所提供食堂伙食所需要牛羊肉的供应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分批次供货完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 合格 | | 3 | 特警大队、天山路街道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标项3:特警大队、天山路街道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为特警大队、天山路街道派出所提供食堂伙食所需要牛羊肉的供应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分批次供货完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 合格 | | 4 | 迎宾街道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标项4:迎宾街道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牛羊肉供应 | 为迎宾街道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提供食堂伙食所需要牛羊肉的供应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分批次供货完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第1、2、3、4、5标项采购人代表),袁正梅,范煜,朱献辉,田永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费金额为:28977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玖佰柒拾柒元整)。 标项1:6739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叁拾玖元整); 标项2:6739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叁拾玖元整); 标项3:6739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叁拾玖元整); 标项4:5391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叁佰玖拾壹元整); 标项5:3369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陆拾玖元整)。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9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93号 联系方式:0990-6523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 联系方式:0990-6608599、17309903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魏丽、周水霞、王香艳 电 话:0990-6608599、17309903755 2026年02月14日 2026年03月10日 1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