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04582
二 、 项目名称:2026年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机构采购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机构采购招标(沈阳、抚顺、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地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39,370(元)
评审总得分:87.2(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大连、鞍山、营口、盘锦地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秋月湖街67号
中标(成交)金额:1,233,360(元)
评审总得分:86.68(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本溪、丹东、锦州、阜新 、朝阳、葫芦岛地区)
供应商名称:大连海关技术中心
供应商地址:中山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11层
中标(成交)金额:1,233,880(元)
评审总得分:76.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机构采购招标(沈阳、抚顺、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地区)
服务类
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机构采购招标(沈阳、抚顺、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地区)(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机构采购招标(沈阳、抚顺、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地区)任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等抽检35大类食品593批次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抽检计划》等有关规定,开展风险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抽检计划》,按照工作目标、抽样方式、品种和项目、具体安排、工作要求等工作环节,切实具有发现问题食品能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风险抽检任务。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风险抽检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风险抽检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风险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7.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风险抽检相关应急工作。 8.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对考核评价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大连、鞍山、营口、盘锦地区)
服务类
名称:002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大连、鞍山、营口、盘锦地区)(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大连、鞍山、营口、盘锦地区)任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抽检35大类食品571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抽检计划》等有关规定,开展风险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抽检计划》,按照工作目标、抽样方式、品种和项目、具体安排、工作要求等工作环节,切实具有发现问题食品能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风险抽检任务。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风险抽检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风险抽检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风险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7.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风险抽检相关应急工作。 8.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对考核评价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本溪、丹东、锦州、阜新 、朝阳、葫芦岛地区)
服务类
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本溪、丹东、锦州、阜新 、朝阳、葫芦岛地区)(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本溪、丹东、锦州、阜新 、朝阳、葫芦岛)任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抽检35大类食品566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服务要求:符合甲方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甲方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福成、苏炜焕、姚忠义、李雅莲(包组编号:001,002,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机构采购招标(沈阳、抚顺、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地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437.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大连、鞍山、营口、盘锦地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05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风险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本溪、丹东、锦州、阜新 、朝阳、葫芦岛地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96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024-96315-1-3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16026、22503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16026、225030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20260214风险监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