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哈巴河县城市体检(含城市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CZX2026007 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城市体检(含城市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巴河县城市体检(含城市更新) 数量:1预算金额(元):95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一)城市体检:开展大规模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和多维度分析评估,形成城市体检报告,并建立动态更新的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台账,为规划编制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二)《哈巴河县城市更新规划》(2026年-2030年):在城市体检成果的基础上,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根据《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科学编制《哈巴河县城市更新规划(2026年-2030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每天上午10点至14点,下午16点至19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西路63号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1809752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13119051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梦婷 电 话:131190510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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