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24-00006
二 、 项目名称:2026年法库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法库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68,600(元)
评审总得分:95.5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法库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集中扫描服务(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2026年法库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采购-集中扫描服务(负责本院审判、执行以及行政档案材料的电子化扫描服务)
服务要求:为了满足采购人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需求,我司提供服务对应的操作管理系统(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及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且承诺我司整体服务要求如下: (1) 上班时间:按照院方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我司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 (2)我司工作人员若违反院方规定或工作质量出现问题,院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并收回相关出入院方场所证件。 (3)我司承诺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我司坚持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工作。我司制订了对于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措施,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保证提供如下服务支持: (1)热线支持:提供 5×24 小时电话支持,同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服务,全程响应法院需求 (2)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付、李华、侯全利(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法库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人民法院
地 址:法库县兴法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024-2712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709室
联系方式:024-23827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孝禹
电 话:024-238278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2026.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法库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