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高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皇寺片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422-00007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高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皇寺片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84542.28
最高限价(元):2984542.28
(1)预防保护区:修建林地封育围网措施 801m。
(2)综合治理区:修建生产作业路 1782m,其中混凝土路 1200m、泥结碎石路 582m;绿化美化节点 1043m2; 毛石挡土墙 96m; 拆除并新建蓄水池 1座; 果树台田 2246m2、栽植果树 280 株、坡面绿化栽植红松 96 株;新购垃圾收集桶 14 个、平面导视牌 1 个、指引牌 2 个、功能区标识牌 8 个、科普铭牌 300 个。
(3)生态修复区:建设植物过滤带 3.065hm2,栽植苗木共 985 株,地被花卉 1.10hm2,草地 1.96hm2;修建沟道边坡防护两处,其中石笼防护 247m,浆砌石防护 66m,沟道两侧置石 475.88t;田面整地 3074m2。(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30日开工,2026年11月30日竣工,共计24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9日12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通过邮箱发送加密的备份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注: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评审现场携带CA证书,请供应商自行携带电脑,避免代理公司提供的电脑与供应商的CA证书不兼容,导致无法解密,影响评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二次报价30分钟,为提高效率,请供应商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解密。 4、现场磋商:供应商应当派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磋商。 5、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如出现不同供应商IP地址一致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青年路34号
联系方式:024-55023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联系方式:17741315899
邮箱地址:41405537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471370000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1774131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