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HCAI-C2026-0004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明华、王奕、张益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5%收取,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则按3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2、收取金额:人民币40160.39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联系人:韩军、王奕 联系电话:83768856、83768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联系人:郑吉玉、孙莹 联系电话:025-8660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吉玉、孙莹 电话:025-86606690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JSZC-320111-HCAI-C2026-0004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