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08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采购包2:
采购包3: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第1包): 服务类(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包2(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第2包): 服务类(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包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第3包): 服务类(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勋平(采购人代表)、夏良容、母应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每个采购包分别收取,收取标准:按照服务类项目收取:100万以下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1.5%收取,100万-500万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0.8%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95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联系电话:0831-57052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屏山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3号 联系方式:0831-5721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哲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143号(华悦府)10幢1层10号、11号、12号 联系方式:0831-87375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1-8737581 四川哲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0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