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MY-2026-03 项目名称:塞北管理区闪电河支沟孟家店段护村坝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947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9472.10 采购需求:孟家店塘坝增设泄洪口1 处、河道清淤疏浚 1.1km、岸坡防护 596m(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新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按成交价阶梯式收费:(工程)100 万元以下按成交价的 1%支付。(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⑹ 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⑺本项目实行非“双盲”评审。⑻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⑼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0)代理机构电话:1773131959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绿源大街53号 联系方式:0313-5754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市名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2号楼6层15号房 联系方式:0313-2016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兰 电 话:0313-2016896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