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珠海市金湾区城市大脑项目(金湾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智能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ZC--C26G027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城市大脑项目(金湾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7,850.1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金湾区城市大脑项目(金湾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47,850.18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令发出后或采购人(监理人)正式书面通知进场作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金湾区城市大脑项目(金湾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智能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备注:(1)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金湾区城市大脑项目(金湾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智能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及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磋商)资格、中标(成交)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至 2026年02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柒仟捌佰伍拾元壹角捌分(¥1,247,850.18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惠和街37号1栋8楼 联系方式:0756-7262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永泰路8号南裕丰教育产业园610单元 联系方式:0756-63696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细培 电 话:0756-6369667 广东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