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6年常州市分公司及溧阳公司物业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2026-02-09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6年常州市分公司及溧阳公司物业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6年常州市分公司及溧阳公司物业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6年常州市分公司及溧阳公司物业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项目编号:JSCZCG-2026-003三、招标内容:3.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市分公司及溧阳公司物业和食堂服务外包,分包1:常州市枢纽楼等场所物业服务,物业服务面积53291.99平方米,提供保安、会务、保洁等服务;分包2:溧阳市分公司邮政大楼及七里岗物业服务,提供保安及保洁服务;分包3:常州市分公司三个食堂服务,提供常州市分公司枢纽楼、五角场、邮区中心三个地点食堂服务。 3.2、本项目预算539.36万元(含税),具体以合同为准,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注:该预算均为综合费用,包含外包服务人员薪酬、法定保险(五险)、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3、本项目按照采购内容设3个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对应各分包资格条件存在区别,供应商请注意区分。)分包1:常州市枢纽楼等场所物业服务4.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和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文件和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9、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本项目不可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分包2:溧阳市分公司邮政大楼及七里岗物业服务4.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和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文件和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9、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本项目不可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分包3:常州市分公司三个食堂服务4.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须具备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文件和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9、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10、投标人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12、本项目不可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样品的要求: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0日-2026年02月25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地点:线上; 6.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内容最下方),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6.5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 6.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州市关河中路8号邮政枢纽楼11楼1107开标室; 7.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7.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8.1、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后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 8.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3、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4、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开标。 九、供应商后期管理: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地址:常州市关河中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层 邮编:210009 邮箱:tdzb1106@163.com 项目联系人:杨鹏,15651887762,邵平安,13851992096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开票及保证金相关事宜 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项目对应分包采购文件、递交项目对应分包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如项目涉及分包要求,请填写对应分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 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02月0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