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盐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6-02-09来源:采购平台 采购公告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盐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盐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XPOST-FW-26001 三、项目概况:根据海盐县分公司综合办提出的海盐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需求(含寄递事业部),经海盐县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嘉兴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的采购需求和立项采购(海盐县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5]38号及嘉兴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5]47号)。本次需采购海盐县分公司2026-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含寄递事业部)。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两年,总预估采购金额为240万元(含税)。
注:1.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服务费、食材等均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详见合同附件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税率相应调整。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所有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 (1)食堂承包服务费用包括: ①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 ②运行费用:包括员工服装费、培训费、卫生检疫费、体检费(含体检费用、健康证费用等); ③管理费、利润、税费; ④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食材配送服务费用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以及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食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 2、以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室内装修及餐厅家具;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布草、厨具以及大件清卫工具;水、电、燃气等能耗。 (2)清洁用品、低值易耗品(含肥皂、洗洁精、洗衣粉、围裙、抹布、扫把、拖把等)、餐厅消杀除“四害”费;垃圾清运费。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序号1-1:早、午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万元/月,序号1-2:晚上临时小餐厅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05万元/次,序号1-3:蔬菜类(含腌制品蔬菜)食材配送服务费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非下浮率)为75%,序号1-4:鱼肉类、水产类、猪牛羊肉、鸡鸭禽肉、蛋类、及其制品熟食、腌制品、冻品等食材配送服务费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非下浮率)为81%,序号1-5:其他类(辅料、水果、乳品、饮料、餐具(含一次性餐盒)、面粉、面食类、粮油、调味料等)食材配送服务费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非下浮率)为84%。投标折扣系数要求保留到整数位,如“83%”。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要求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四)服务期限:两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由招标人使用部门经评估无异议,合同到期前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届时重新签订合同。 (五)基准价确定: 鉴于食材种类较多,本项目在招标时仅确定基准价的定价原则。通过明确采价地点和采价方式,以便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公开的市场交易条件下,查询某种食材的零售价格。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价原则,自行确定招标食材价格,并充分考虑市场波动所产生的价格变动因素。 ①采价原则: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将按照招标需求明确的食材质量、等级、计量单位的标准,通过确定采价的方式确定基准价。招标需求中未罗列的食材或未明确质量、等级、计量单位标准的食材,则由招标人在《食材配送通知单》中书面明确。 ②采价地点:按照招标人周边大型超市(以海盐大润发为主)及周边农贸市场(以海盐武原农贸市场为主)等地点。 A.辅料、水果、乳品、饮料、餐具(含一次性餐盒)、面粉、面食类、粮油、调味料等采价标准:按照招标人周边大型超市(以海盐大润发为主)的原始价(非促销价)为基准价,未能在大型超市询价的,以周边农贸市场(以海盐武原农贸市场为主)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基准价填报折扣系数(保留整数),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B.蔬菜类(含腌制品蔬菜)、鱼肉类、水产类、猪牛羊肉、鸡鸭禽肉、蛋类、及其制品熟食、腌制品、冻品等主料采价标准:按照周边农贸市场(以海盐武原农贸市场为主)为基准价,未能在城区农贸市场询价的,以招标人周边大型超市(以海盐大润发为主)的原始价(非促销价)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基准价填报折扣系数(保留整数),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③采价方式:采价工作由招标人的询价小组负责,所形成的当月结算基准价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每月采价一次。 ④价格差异的调整原则:中标人需经常关注海盐城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方面各类食材的销售情况,对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食材配送通知单》进行分析。如采购计划中出现非应季商品或高价商品时,中标人应当及时提醒招标人。由于中标人原因致使某类食材无法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结算基准价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调整原则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予以接受。 ⑤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直接确定其结算基准价的,可按照以下调整原则确定: A.预包装食品类应当采集相同品牌: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包装规格不同时,应当按照所采价的商品零售价换算成单位规格的单价后再测算结算基准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等级不同时,应当以低于配送食材等级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 B.非预包装类食品或散装食品类原则上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低价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其他原则同上。 C.蔬菜或鲜活产品类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低价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如配送食材鲜肉类与采价商品存在去皮差异的,应当根据实际差异情况对基准价进行5%的上下浮动(如:已去皮的采价鲜肉类零售价下浮5%可作为含皮配送食材鲜肉类的结算基准价;反之亦然);配送食材蔬菜类与采价商品存在去皮、去叶、去壳(或含皮、含叶、含壳)差异的,应当根据实际差异情况对基准价进行15%的上下浮动。(如:已去皮、去叶、去壳的采价蔬菜类零售价下浮15%的可作为含皮、含叶、含壳配送食材蔬菜类的结算基准价;反之亦然)。 (六)项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8号。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盐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海盐县营业部。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相关发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堂餐饮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未提供或少提供将做废标处理)。 5、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材配送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未提供或少提供将做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执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10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2、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请务必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标书按项目收费),以转帐形式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3007010057507984 注:(1)标书费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缴纳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采购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采购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及线下纸质投标方式):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3月3日09:30:00(北京时间)。 3、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5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八、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09: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5室。 4、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10000元/家收取。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3007010057507984 十、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3室 联系人:何东旭、刘志远 联系电话:13282820057、18367004831 邮箱:19775971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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