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381-00071
二 、 项目名称:海城市排涝工程前期鉴定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排涝工程前期鉴定评估
供应商名称: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
中标(成交)金额:1,178,000(元)
评审总得分:8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排涝工程前期鉴定评估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排涝工程前期鉴定评估(C20029900其他鉴证服务)
服务范围:★一、服务范围 海城市排涝工程治理范围为海城市辖13个镇街,工程控制面积约为660km2,易涝耕地面积约为66.96万亩。本次需对工程范围内的杨家、前坎、前剪、朱家、红旗5个中型排水站,交界台1个小型排水站进行安全鉴定;对249条干支沟,54座小型泵站,102座桥、涵、闸进行安全评估,并编制安全鉴定及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二、服务内容 开展项目基本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安全复核计算分析、安全评价工作,编制工程安全鉴定报告,包括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安全复核计算分析评价报告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四、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结点内负责完成所有的工作,并出具安全鉴定及评估报告纸质版5套、电子版一套。 2、成交供应商在外业过程中(包括出现场等方面)出现人身或其他意外事件由供应商负责。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三、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2、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3、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相关事宜,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4、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深度,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保证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琳琳、佟明明(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排涝工程前期鉴定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及市场价格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水利局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铁西黄河路4号
联系方式:0412315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硕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管理区莲花G地块10号门市(3号网点东1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2-310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亚婷
电 话:13050038492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6-210381-00071海城市排涝工程前期鉴定评估(最终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排涝工程前期鉴定评估
供应商名称: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