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350601]XYX[GK]2025025-1二、项目名称: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多功能吊塔、麻醉吊塔(单臂)、无影灯(子母灯)和麻醉机医疗设备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二次)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多功能吊塔、麻醉吊塔(单臂)和无影灯(子母灯)): 货物类(福建省九州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按以下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100万到500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100万元部分按1.1%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账号:161040100100224527。请中标人将开票信息以文字形式编辑发送至邮箱fjxyxgc@126.com,备注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6-295565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多功能吊塔、麻醉吊塔(单臂)和无影灯(子母灯):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厦门维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具体如下: 1、未提供中标后在设备验收时提供与厂家签订的维保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的维保期限 5 年的承诺函。 2、样品不符,电气管路未分别分布在腔体内左右两侧。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2、漳州市长美贸易有限公司、福州智康国卫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发起澄清,漳州市长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澄清函,未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的说明无法有效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州智康国卫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澄清函,未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 联系方式:0596-230245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1号华港温泉公寓8幢302室 联系方式:0596-29556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96-2955658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4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