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103-00021
二 、 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实验中学、胜利小学通勤车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实验中学、胜利小学通勤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福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南双兴路西油田交通总站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15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实验中学、胜利小学通勤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实验中学、胜利小学通勤车服务(C15020100道路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为兴隆台区胜利小学东校区校园及实验中学东校区校园学生提供上下学接送及通勤车维修、养护、燃油、司机管理培训、管理机制体制档案建设等服务。
服务要求:本项目拟定需要19台供应商自有通勤车,其中20~30座通勤车4台,31~40座通勤车2台,41~50座通勤12台,51座及以上1台。预计设置运营线路19条,站点约78个,接送学生786余名。每台早晚各一次往返,成交后10日历日内达到运行标准,成交供应商需在2026年3月1日前完成本项目拟投入的全部所需辆配备,若在2026年3月1日前未完成全部所需辆的配备,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取消其资格。具体班次时间、行驶路线根据每所学校规定具体要求。根据采购人需要,经双方协商,应根据乘车人员的变化,对通勤车路线、停靠站点以及线路实际乘车人数调整车型、用车数量,以保证该线路乘车人均有座位为准,成交供应商自行调整的车型须满足采购人要求且不能低于采购人要求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表,确保准时发车,并能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调整接送时间、路线及停靠点。在始发站和终点站之间变更行车路线或增加停靠点,不额外增加费用。保证通勤车手续及保险齐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之前将该项目拟投入人员及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有效保单、驾驶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交采购人留档备查。供应商必须保证安全正点的提供优质服务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完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随车安全员要求: ①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②随车安全员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精神面貌好,供应商应每年组织随车安全员体检,无犯罪记录,工作日不饮酒、车内不吸烟,行车途中不接打电话; ③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通勤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通勤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④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通勤车; ⑤制止学生在通勤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⑥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⑦小学部随车安全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通勤车停靠站点交接。驾驶人员标准要求 ①取得A1驾驶证并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超过60周岁;无疾病、无犯罪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要求。
服务时间: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9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按照规定为通勤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实时监控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通勤车行驶记录仪和声音影像传输。 在服务期内通勤车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通勤车的使用和维修、维护、通勤车保险(含交强险、商业险及采购人规定额度的座位险)、驾驶员、安全员及其他聘用人员的工资、燃油费违章罚款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调整通勤车时间、路线等相关内容。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中标方违反安全管理条例,违反合同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触犯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校方与学生家长要求准时发车,如发生停车、车损等特殊情况,及时派车替补接应,将乘车学生尽快送往学校,因通勤车运营而延误学生上学时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不得将通勤车外包他人或吸收他人入伙经营;通勤车专车专用,除接送学生以外,不得将通勤车用作其他用途。 在服务用车期间,供应商的驾驶员应配合采购人,共同确保行车安全及服务质量。 在服务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出车,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同级别或同型号通勤车到达现场进行替换。如无法提供其他通勤车则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费用。 通勤车在行驶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案,同时报告给采购人,事故处理所需押金、费用开支及法院诉讼费、诉讼代理费、通勤车损坏维修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备用通勤车和备班驾驶人员,在通勤车出现故障或事故时,保证正常运送需求。 保证通勤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并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安全措施要求: ①通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及严禁超员、超速、抢道,禁止有安全隐患的通勤车上路; ②通勤车上下学生时,应当在通勤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通勤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通勤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在学生远离通勤车后可发动通勤车; ③通勤车营服务完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运营 ④成交供应商如在履行过程中违反本项目需求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补救措施或者罚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利蓉、姚久宾(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实验中学、胜利小学通勤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 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4号
联系方式:0427-7822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15142733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51427330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电子标服务类竞争性磋商】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实验中学、胜利小学通勤车服务.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实验中学、胜利小学通勤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福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