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通化市中心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2-03
- 标签:中心
- 位置:
-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化市中心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13:57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秋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4310913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化市新光路1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刁缘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04310913 |
项目概况 通化市中心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3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04号-001 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心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通化市中心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项目(1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全自动尿液分析仪2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通化市中心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项目(2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标项 2,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落实政府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落实政府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 财务状况: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承诺即可);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并进行相关申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标项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 财务状况: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承诺即可);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并进行相关申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东昌区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中心医院 地 址:通化市新光路176号 联系方式:刁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室 联系方式:15004310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秋城 电 话:15004310913 初审: / 复审: / 终审: /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