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江陵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江陵县利民小区综合楼改造项目(二次电梯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10:17|发布单位:江陵县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6|项目监管地:江陵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江陵县利民小区综合楼改造项目(二次电梯采购)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024202606000428_二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6-00112 3、项目名称:江陵县利民小区综合楼改造项目(二次电梯采购)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万元) 6、最高限价:16.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排产,排产通知下达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13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2月0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及方式、渠道:1)政策及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书到金融机构融资。2)渠道:登录江陵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3.根据《江陵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制度的通知》(江财采发〔2025〕56号),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的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对中小企业供应商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陵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陵县楚江大道30号 联系方式:0716-4729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江陵县楚江大道30号 联系方式:0716-4728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诗颖 电 话:0716-4728671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