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12-JSLC-C2026-0001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数字化交管建设新区中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5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02-1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都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二楼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江洲路6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4-80599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乐和东路102号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201-208室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663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14-86663195 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给排水施工图-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数字化交管建设新区中队改造工程.pdf电气施工图-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数字化交管建设新区中队改造工程.pdfJSZC-321012-JSLC-C2026-0001采购文件.doc编制说明-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数字化交管建设新区中队改造工程.doc工程量清单-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数字化交管建设新区中队改造工程.xls装饰施工图-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数字化交管建设新区中队改造工程.pdf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