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东极镇生活垃圾转运及房前屋后垃圾整治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903258280010000007-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东极镇生活垃圾转运及房前屋后垃圾整治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极镇生活垃圾转运及房前屋后垃圾整治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对东极镇庙子湖全域的生活垃圾转运出岛;房前屋后山坡、道路两边山坡、田间地头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废弃物(包括零星建筑垃圾、大件堆积物、生活垃圾投放点周边泡沫箱、纸箱等生活大件垃圾)、海漂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装修及生活大件垃圾清运出岛消纳,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3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东极村庙子湖岛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6048886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0-604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建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057576 质疑联系人:吴子均 质疑联系方式:0580-3057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 传 真: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99 33090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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