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Z-2026-BTCG01 项目名称: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 采购需求:共划分4个标段,分别为: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一号干渠路;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人民路;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长安路;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规划路。定标说明:为了保证质量和进度,以上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选择以上4个标段中任意标段或所有标段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在以上4个标段中按开标先后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一号干渠路;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人民路;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长安路;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规划路)最高限价:59万元,其中,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一号干渠路21万元;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人民路20万元;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长安路11万元;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规划路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磋商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磋商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2175672。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联系电话 0317—2175085(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须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泊头市解放东路 联系方式:0317-8225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沧州市 泊头市裕华西路 联系方式:0317-809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文娟 电 话:0317-8098157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