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HDZJ-G2025-0004二、项目名称:华光锅炉厂经营性出让地块内区间道路及周边规划道路延伸至旺庄老街工程检测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许星、朱品华(采购人代表)、祁燕燕、李清霏、陈卫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代理费费率:100万以内费率为1.05%,100万—500万费率为0.56%,计10555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55号 联系人:朱品华 联系电话:0510-85214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01室招标部 联系人:沈凌、彭舒舒、任逸杰 联系电话:13921165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凌、彭舒舒、任逸杰 电话:13921165050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214-HDZJ-G2025-0004采购文件.doc无锡公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df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