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医用氧小铝瓶3L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二氧化碳40L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氮气40L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液氮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医用弥散功能检查混合气体40L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NO 8L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医用液氧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医用氧40L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及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医用氧10L |
| 服务范围:负责大理白族自治人民医院主院区、凤仪院区、文献院区医用液氧、瓶装气体供应。 |
|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 服务时间: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及行为规范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总价为计费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优惠35%收取,若按下浮费率计算的中标服务费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