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家属院公共区域安全隐患应急抢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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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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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委市政府家属院公共区域安全隐患应急抢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延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9日 10:2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2月11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3室 | | 预算金额 | ¥159.0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7092253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091116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7092224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附件2 | 介绍信.docx |
项目概况 市委市政府家属院公共区域安全隐患应急抢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JC2025-66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家属院公共区域安全隐患应急抢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0,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塌陷处理、新做混凝土排水沟、散水、新砌围墙、挡土墙维修等室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0,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家属院公共区域安全隐患应急抢修一标段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340,300.00 | 合同包2(土建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物业办公室维修等室内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家属院公共区域安全隐患应急抢修二标段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3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塌陷处理、新做混凝土排水沟、散水、新砌围墙、挡土墙维修等室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5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土建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物业办公室维修等室内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5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塌陷处理、新做混凝土排水沟、散水、新砌围墙、挡土墙维修等室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合同包2(土建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物业办公室维修等室内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2. 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3. 本次开标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模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4楼 联系方式:1570911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11-7092253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