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28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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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2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8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采购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为勤务大队等单位提供交通事故痕迹类、法医病理类、法医临床类、法医毒物类、声像资料类等鉴定服务。本项目报价在预算控制单价的基础上以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优惠率不能低于8%(详见征集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入围需求: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淘汰率不低于20%,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4、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标准,满足征集人要求; 7、质量标准:鉴定结果应真实、准确,鉴定报告应符合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 8、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03号-1 | 采购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为勤务大队等单位提供交通事故痕迹类、法医病理类、法医临床类、法医毒物类、声像资料类等鉴定服务。本项目报价在预算控制单价的基础上以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优惠率不能低于8%(详见征集文件)。 | 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 | 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156号 | 10.000 | % | 评审总得分:88.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详见征集文件 | 详见征集文件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 鉴定结果应真实、准确,鉴定报告应符合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 | |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03号-1 | 采购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为勤务大队等单位提供交通事故痕迹类、法医病理类、法医临床类、法医毒物类、声像资料类等鉴定服务。本项目报价在预算控制单价的基础上以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优惠率不能低于8%(详见征集文件)。 | 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A区601 | 20.000 | % | 评审总得分:80.6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详见征集文件 | 详见征集文件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 鉴定结果应真实、准确,鉴定报告应符合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 | | |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03号-1 | 采购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为勤务大队等单位提供交通事故痕迹类、法医病理类、法医临床类、法医毒物类、声像资料类等鉴定服务。本项目报价在预算控制单价的基础上以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优惠率不能低于8%(详见征集文件)。 | 陕西津实司法鉴定中心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付66号万汇创意园B座5楼 | 10.000 | % | 评审总得分:36.53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详见征集文件 | 详见征集文件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 鉴定结果应真实、准确,鉴定报告应符合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王小军,陈继红,王亚强,黄玲玲,朱修元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计取,由入围供应商平摊支付,入围供应商需要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入围的3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共计支付47676元,每家供应商分别支付15892元。 | | 收费金额:47,676.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 |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22361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路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号 | | 联系人:白女士 | | 联系方式:1753853715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 | 联系方式:175385371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