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广州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道骨干网络优化提升方案(2026-2028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6008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道骨干网络优化提升方案(2026-2028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道骨干网络优化提升方案(2026-2028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12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道骨干网络优化提升方案(2026-2028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联合体形式预留】。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①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与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是指大型+中型+小微,或大型+小微),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大型+中型+小微的联合体类型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道骨干网络优化提升方案(2026-2028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 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内容承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 联系方式:13162199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联系方式:135350144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电 话:020-28129688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