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地区国省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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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省农村地区国省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检测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6日 21:0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花园沟村高新观岭C10号楼 5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2月10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邮箱(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 | 预算金额 | ¥14.2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99152382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32260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府东一路四季长安小区29幢1单元2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99152382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项目概况 全省农村地区国省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C-CG-2026-002 项目名称:全省农村地区国省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省农村地区国省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2,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至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开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省农村地区国省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省农村地区国省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且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资格证书及社保加纳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邮箱(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花园沟村高新观岭C10号楼 5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花园沟村高新观岭C10号楼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项目概算4300万元,全省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汉滨段)涉及G316、G346、G211、S318、S210、S211六条国省干线部分路段。工程建设性质为一级、二级、三级或四级公路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标识牌、标线、护栏及警用电子设备施工及安装等。 (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电话及邮箱)电子版发送至代理邮箱2459524798@qq.com并电话联系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方式:0915-3226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府东一路四季长安小区29幢1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15399152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5399152382 陕西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