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009二、项目名称:联调中心审判辅助事务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云先(采购人代表)、王志军、唐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标准下浮10%;最低收费: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方式1:采取银行转账 采购代理服务费转账账号及开户行名称: 户名:四川钲强顺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155 1551 0013 0000 31777 开户行:交通银行绵阳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01659000011 方式2:采取现金形式 注: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70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涪滨印象14号 联系方式:2606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钲强顺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三期11号楼13层4号 联系方式:180812612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秀梅 电话:18081261211 四川钲强顺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