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衢北数字农旅花果联盟走廊项目(二期)配套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益诚衢[2026]采购003 项目名称:衢北数字农旅花果联盟走廊项目(二期)配套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元):644.1310万元。 最高限价(元):265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并生效,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含必备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或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到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初步验收。(2)本项目所有货物质保期限不少于三年,具体以自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本项目属于【其他娱乐设备】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6年2 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 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评标室(衢江区水利局5楼);同步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3、开标时间:2026年2 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评标室(衢江区水利局5楼);同步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8762709)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信安西路59号901室; (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信安西路59号901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7858203128; (2)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0-2995801;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ccgp-zhejian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6、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 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非强制性要求,建议EMS邮寄形式)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注:“备份投标文件”接收地址为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信安西路59号901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7858203128,“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29067215@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限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供应商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遵守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如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特别提醒: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0-2995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信安西路59号9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7858203128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625802204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政和路6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