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BX-2025-76 项目名称: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营区视频监控联网汇聚项目 预算金额:43.693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693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视频融合管理平台、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摄像机支架、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交换机、POE中继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付、安装和调试(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至 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方式:报名方式:邮件和现场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请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主题注明:XXX项目投标报名材料)添加附件上传扫描后的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发至公司邮箱bxhd46850228@126.com并电话024-42020789确认,否则视为无效购买招标文件。若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随时关注邮箱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024-4725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张女士、024-4202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4-42020789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