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5252025000121 项目名称: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按照《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采购包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按照《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采购包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按照《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采购包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按照《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采购包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按照《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采购包6: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按照《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采购包7: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按照《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5: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6: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7: (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 投诉受理单位: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5418361;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152号。 (二)若采购公告中内容(包括附件中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县司法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魁星路156号 联系方式:1362903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大兴路一段168号 联系方式:编制文件:0831-5410676、开评标:0831-53539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万先生、何女士 电话:编制文件:0831-5410676、开评标:0831-535396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2026年01月21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