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机关事务中心金水区机关办公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21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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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市金水区机关事务中心金水区机关办公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机关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1日 19:07 | | 评审专家名单 | 姜军、杨敏、徐新林、韩路、董广辉(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746.1569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7788677 |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机关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东风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635263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22号科技大厦3楼30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7788677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招标-2025-35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机关事务中心金水区机关办公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1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范围:办公区食堂经营管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金水政采招标-2025-35 | 办公区食堂经营管理 | 河南优利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79号1层 | 7,461,569.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82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市金水区机关事务中心金水区机关办公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办公区食堂经营管理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姜军、杨敏、徐新林、韩路、董广辉(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 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2年(合同期限)计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82,23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机关事务中心 | |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 | | 联系人:董广辉 | | 联系方式:0371-6352632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22号科技大厦3楼308 | | 联系人:刘帅 | | 联系方式:0371-677886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帅 | | 联系方式:0371-677886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