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金区财采备字[2025]01883号二、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盘旋路多功能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区盘旋路多功能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区盘旋路多功能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 货物类(陕西臻美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己存、代平国、任慧萍、马文瑾、刘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本项目预算金额的0.87%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区盘旋路多功能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 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有3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分别为:甘肃鲁科建设有限公司、宝鸡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臻美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经专家小组评审,3家投标供应商都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和排名为: 陕西臻美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1.60分,排名第一;宝鸡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4.08分,排名第二;甘肃鲁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4.43分,排名第三。依据评标办法、各供应商投标报价结果以及相应的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等,确定排名第一的陕西臻美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价为3449898.00元。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昌市金川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杭州路2号 联系方式:0935-8219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18区51栋2口207室 联系方式:189935170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存明 电话:18993517073 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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