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中心一基地”AI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5012026000015 项目名称: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中心一基地”AI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软件系统开发并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进入2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后开展项目终验。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1年运维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星光路8号 联系方式:0830-3102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201号4栋(G栋)二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0830-399364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830-3993641 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