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阳春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CD202512106 项目名称:阳春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2,8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阳春市应急救灾物资): 采购包预算金额:2,682,35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采购包2(急救药箱): 采购包预算金额:10,5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春市应急救灾物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均由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急救药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均由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春市应急救灾物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急救药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适用于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①所投急救药箱内包含的物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急救药箱内包含的物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投标文件内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急救药箱及内包含的物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适用于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①所投急救药箱内包含的物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急救药箱内包含的物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投标文件内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急救药箱及内包含的物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至 2026年0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样品需单独密封,密封表面须含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样品统一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递交至阳春市春城街道朝阳路125号开标室。工作人员将登记接收样品,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样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阳春市东湖东路46号 联系方式:0662-776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福兴路123号五楼 联系方式:0662-36878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662-3687868 广东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0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