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601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28日-2027年2月27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标项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至 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3: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 方式:网上下载或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地址:鳌江镇昆鳌大道266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577-63653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 联系方式:叶先生 0577-8857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577-63653907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