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6日 14:2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陆明皓,史宁,白文宇 | | 总成交金额 | ¥1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9898019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30076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号广州商务中心A栋11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9898019 | | 附件: | | 附件1 |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pdf |
一、项目编号:DR2025GZ046C0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邮政速递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55号,157号,159号13楼 | 1,0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邮政速递服务):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速递服务 | 邮政速递服务 | 按合同约定 | 按合同约定 | 2026年全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以先到者为准。 | 按合同约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5400元整(大写:叁万伍仟肆佰元整),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代理服务费参照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执行)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邮政速递服务 | 3.5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邮政速递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50,000.00元 | 1,050,0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现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目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 联系方式:020-83007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号广州商务中心A栋118 联系方式:020-89898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20-89898019 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