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024 项目名称: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23,87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采购包2: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采购包3: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采购包4: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采购包5: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采购包6: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采购包7: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采购包8: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配送通知(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3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货物抵达医院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3)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0025210200047445[2026]00034 2.采购预算品目: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A023205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A02320600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A02320400 医用光学仪器;A0232080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A02322700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A02322400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A02322800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3.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 联系方式:028-61866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1栋13楼17-25号 联系方式:028-874568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薇、严东泉、王梦杰、汤柳妮 电话:028-87456828 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