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征集人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8179517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通县2026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鼎钊框架(服务)2026-003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包1、包3、包4、包5: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石山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五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三完全中学、大通县景阳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中心学校、大通县东峡镇中心学校(大通县东峡民族中学)、大通县向化藏族乡中心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中心学校、大通县特殊教育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多林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逊让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良教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斜沟乡中心学校、大通县塔尔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庄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山乡中心学校、大通县宝库乡中心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极乐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林乡中心学校、大通县第七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八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第四完全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第二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第一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园林小学、大通县闇门滩完全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六中学 包2:大通县东峡镇中心学校(大通县东峡民族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中心学校、大通县向化藏族乡中心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三完全中学、大通县景阳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五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多林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林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山乡中心学校、大通县宝库乡中心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逊让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中心学校 注:中心学校配送含下属学校及教学点 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 (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牛肉、羊肉、鸡肉)。 包2: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肉、牛肉、羊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猪肉、牛肉、羊肉、鸡肉)。 包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4: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面粉、食用油)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面粉、食用油)和营业执照(大米、面粉、食用油)。 包5: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年,2026年春季学期至2026年秋季学期(其中,大通县第七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八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第四完全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第二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第一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园林小学、大通县闇门滩完全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六中学为2026年秋季学期),具体按实际配送天数计算。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地 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971-2723980。 2.公告发布网站:《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前上传。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平台)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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