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黄冈市康宁医院食堂经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11:28|发布单位: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1-27|项目监管地:黄冈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2026]01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6-00001 3、项目名称:食堂经营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0(万元) 6、最高限价:180(万元) 7、采购需求: 食堂经营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服务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不得转变责任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1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报名后,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按以上要求点击项目参与/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交易系统名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交易系统名称)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黄冈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2.重点工作提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按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冈市康宁医院 地 址:黄州区中环路38号 联系方式:18120326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13-8616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 华荣 电 话:0713-8616256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