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通讯资费项目 (项目编号:XNHY2026-HB-001)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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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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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通讯资费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河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18:5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卫、苑广祥、杨飞(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71.626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艳杰、郑子娟、王雪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859508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64625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信诺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859508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通讯资费项目 (项目编号:XNHY2026-HB-001)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通讯资费项目 (项目编号:XNHY2026-HB-001)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XNHY2026-HB-00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通讯资费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M区64号 | 91120116722997404G | 13920521188 | 45.4536 | 第2包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七道6号 | 911201167274978049 | 18602205503 | 26.172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 类型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服务类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通讯资费项目 | 移动运营商 | 提供警务通终端的移动通信服务及加密卡和安全管控等通信运维服务等 |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 12 个月 | 提供安全加密卡及终端管控的运维服务须涵盖本项目的所有终端号码 | 第2包 : | 类型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服务类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通讯资费项目 | 联通运营商 | 提供警务通终端的移动通信服务及加密卡和安全管控等通信运维服务等 |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 12 个月 | 提供安全加密卡及终端管控的运维服务须涵盖本项目的所有终端号码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王卫、苑广祥、杨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744.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08号 联系方式:022-2646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诺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一楼 联系方式:022-23859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艳杰、郑子娟、王雪梅 电 话:022-23859508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移动)通讯资费项目: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正在使用642部移动警务终端的运营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并且在日常使用中民警将警务工作在警务终端上进行了绑定,为保证该批警务终端在实际工作中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有效地更稳妥地保障移动警务工作的开展,需要该服务商继续提供此批警务终端匹配服务工作,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在用移动警务终端的号码为分局公安民警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对外公布号码,不能更换,否则会造成新的浪费;二、通信运营商网络须与现用加密卡相匹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方式,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联通)通讯资费项目: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正在使用344部移动警务终端的运营商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新配发的154部移动警务终端的运营商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在日常使用中民警将警务工作在警务终端上进行了绑定,为保证该批警务终端在实际工作中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有效地更稳妥地保障移动警务工作的开展,需要该服务商继续提供此批警务终端匹配服务工作,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在用移动警务终端的号码为分局公安民警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对外公布号码,不能更换,否则会造成新的浪费;二、通信运营商网络须与现用加密卡相匹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方式,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天津信诺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