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环卫处购置建筑垃圾专用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06
项目名称:环卫处购置建筑垃圾专用车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40000
最高限价(元):2040000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垃圾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城管【2024】9号)文件精神,建平县政府委派住建局拟定建设垃圾临时排放及中转清运场地。
为保障建筑垃圾中转清运工作正常运转,同时也可弥补冬季除雪、夏季防汛设备不足,相应的环卫处业务范围扩大,同时根据建平县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要求,我处拟购置建筑垃圾专用车辆5辆。拟购车型为中型自卸车辆1台、重型自卸车3台、50型号装载机1台。预计所需资金20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6年0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建平县万寿街道建安路4号
联系方式:04217849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地 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
联系方式:0421-7832687
邮箱地址:jpggzyzfcg@163.con
开户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账号:0713022509200128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占江
电 话:139421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