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6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四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50714号-4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乡镇中心学校食堂2026学年度第一批新鲜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四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唐安路与大彭路交口处5栋厂房1楼南跨西边 中标金额:柒佰零肆万玖仟元整(小写:704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万光意、张敬、贾成海、吴明生、孙艳侠、但德军、刘金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7.5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29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7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教育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政务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0564-60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6061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06140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6年1月12日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