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第五批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09
- 标签:中心
- 位置: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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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通高新区第五批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二次) | | 品目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通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 17:38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严卫红,陈宇航,曹华 | | 总成交金额 | ¥66.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建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06289000 | | 采购单位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州区新世纪大道2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737336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九洲国际广场2幢B7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建华 |
一、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T2025-0111 二、项目名称:南通高新区第五批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浙大城市学院 | 12330100MB1B92074X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 666000元 | 66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通高新区第五批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根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的规定,按照《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委托函》(苏文物考函字【2025】70号)的意见,需对南通高新区范围内“片区一:东至金石河、西至G345、南至通吕运河、北至朝霞路,面积约3.929平方千米。片区二:东至金江路(高新区与金沙镇界)、西至G345南至碧华路、北至银河路,面积约1.004平方千米。片区三:东至新世纪大道、西至金海路、南至文景路、北至文河路,面积约1.426平方千米。片区四:东至金山路、西至新江海河、南至油榨路、北至文贤路,面积约1.223平方千米。合计总面积为7.582平方千米。”进行连片文物资源开展区域评估,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服务要求:详见竞谈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文物资源评估工作,将评估报告送交通州区文旅局,并申请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部分。 服务标准:详见竞谈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曹华、陈宇航、严卫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通州区新世纪大道269号 联系人:季建中 联系电话:15806282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10628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612-HSGL-T2025-0111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