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1-JHCG-G2025-0021二、项目名称: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高庆菊、高丽倩、黄宣源、陈志华、徐冯文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1.1%。在此基础上按照八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95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联系人:苏剑波 联系电话:0510-8559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联系人:杨倩丽 联系电话:0510-88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丽 电话:0510-88331989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采购包1(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JSZC-320211-JHCG-G2025-0021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