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232025000139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明食品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苟学蓉、李泽平、宋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632009,地址: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10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安县公安局 地址: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14780824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桥湾路15号) 联系方式:0831-82193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万琴 电话:0831-8219321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相关公告 | ||||||||||||||||||||||||||||||||||||||||||||||||||||||||||||||||||||||||||||||||||||||||||||||||||||



